吉尔吉斯斯坦新版《劳动保护法》解析
2026 年 6 月 5 日,吉尔吉斯斯坦颁布第 82 号《劳动保护法》(6 月 19 日正式施行),全面废止 2003 年旧法及历次修订文本。该法填补了 2025 年《劳动法典》留下的立法空白,在多个层面实现升级,即:统一界定 19 项核心术语,消除执法标准模糊问题;适用范围覆扩大至实习人员、服刑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及在吉外籍劳工;确立劳动者在重大安全隐患下的作业拒绝权;细化雇主的全额保障义务;要求 50 人以上企业设立专职劳保部门;规范工伤事故调查程序;健全损害赔偿体系,新增精神损害赔偿和国家财政兜底赔付机制;构建国家监察与工会监督并行的监管格局。新法未设过渡期,存量项目须在生效前完成合规整改。在吉中资企业应以此为契机,主动对标新法要求,完善合规管理体系。从长远看,法治化、标准化的劳保体系有利于规范行业竞争秩序、降低突发性经营风险,是推动中吉经贸合作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