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卖方信贷
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
产品介绍
一、产品简介
出口卖方信贷是指银行为支持我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企业出口经批准的产品、技术和服务所提供的本外币贷款。
二、需求场景、产品和服务优势
采用资金集中管理模式的集团企业,确保在本行不重复融资的前提下,并在借款合同中约定贷款用于集团内部明确的成员单位的具体出口业务时,可向本行申请出口卖方信贷。
采用代理方式出口的,在确保不重复融资的前提下,并在借款合同中明确贷款用款单位以及支持的具体出口产品、技术或服务时,本行可将代理出口纳入出口卖方信贷支持范围。
可采用流动资金类贷款和固定资产类贷款等两种形式。其中,流动资金类贷款用于满足借款人出口经批准的产品、技术和服务涉及的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所需资金,可通过营运资金贷款、单一或系列商务合同贷款两种形式进行支持。固定资产类贷款用于满足借款人为租赁公司且以出口租赁标的物为目的购置固定资产活动所需资金。
三、办理流程
提交基础材料--完成评级、授信--开立账户--提交借款申请及对应材料--项目受理--项目审批--签署合同提交放款材料--完成放款。
不涉及收费。
流程时间:根据企业提交材料的的情况,最快可于一个月内完成全部流程。
四、具体案例
“爱达·魔都号”项目。该船的顺利交付,意味着我国造船技术实现新的飞跃,我国成为继德国、法国、意大利、芬兰后,全球第五个有能力建造大型邮轮的国家,标志着中国集齐世界造船业“皇冠上的三颗明珠”。中国进出口银行为“爱达·魔都号”船舶建造提供了优质高效的金融支持,满足了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为促进中国船舶工业转型升级、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五、注意事项
主要支持范围如下:
(一)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的产品。
(二)列入商务部颁布的《机电产品进出口统计工作手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创新指导目录》的产品。
(三)列入科学技术部等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高新技术产品目录》、《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统计目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高新技术与产品推荐目录》的高新技术产品。
(四)列入商务部等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两自一高产品出口目录》的产品。
(五)列入商务部等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范围表》的国际服务外包项目,且可用于承接国际服务外包项目(含软件项目)所涉的研发、场地及设备租用、材料采购、人员工资、税费支出、技术鉴定等环节。
(六)各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要求且批准出口的飞机、铁路高速列车等,境内企业生产用于出口飞机、铁路高速列车的关键设备,改装或修理国外飞机等活动。
(七)各类军民用舰船、浮动工具及海洋工程装备等船舶,境内企业生产用于出口船舶的关键船用设备,改装或修理国外船舶等活动。
(八)列入商务部等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出口统计目录》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网络文学、网络视听、数字动漫、电子竞技等领域的产品和服务出口,图书、报刊、电子音像制品、电影电视剧等版权出口,文化企业在境外设立出版社、广播电视网、出版物营销机构,广播电视在境外落地、购买境外媒体播出时段、在境外开办广播电视频率频道,文化企业开展对外劳务合作,以及其他符合国家文化产业政策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等。
(九)列入海关总署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商务部颁布的《服务出口重点领域指导目录》的产品和服务。
(十)其他经批准出口的产品。